第68章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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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—因此,禁之为好!!

秦始皇点点头,认为他说得有道理。

“丞相觉得,应当怎么做呢?”

李斯当即提出:

“臣请允许史官将秦国之外的典籍全部烧掉。除了博士官所职以外,天下敢有藏诗、书、百家语的,全都送到郡守、郡尉那里烧掉。”

“如果有敢在私下里说诗、书的,弃市。”

——弃市,死刑的一种。

刑人于市,与众弃之。在闹市之中,对犯人处以死刑,以示为大众所弃。

李斯还说:“以古非今的,要杀死全族。”

“官吏知情,却不揭示出来的,同罪。”

“命令下达三十天还不烧掉的,黥为城旦。”

——黥为城旦,刑罚名。

黥,墨刑在面也,在脸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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